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药品市场检验结果
8月10日,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了药品市场检验结果通知。根据通知,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"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"等法律、法规,于7月对156家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组织了重点检查和普惠制检查,对155家药品零售企业、药品使用单位、疾病控制和控制机构、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了抽查和延期检查。检查结果通报如下:
一、批发制药企业
这次对67家药品批发企业的检查,全部符合或基本符合药品普惠制的要求,有些企业存在个别不符合规范的问题,要求企业进行整改,有关企业所在地的检验部门要依法加强日常监督,监督企业的整改到位。
二、.药物零售连锁总部
这次检查的74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、70家企业基本符合药品普惠制的要求,存在个别不符合标准的问题,要求企业进行整顿和改革,相关企业所在地的检验分支机构依法加强日常监管,并对烟台惠康药业有限公司、山东华康瑞泰药业有限公司、山东家庭康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、山东医药美药连锁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的整顿工作进行监督,不符合药品GSP的要求。"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已上交企业所在地检验部门,并按照规定予以核实和处理。
三、医药零售企业
扩大对97家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,全部符合或基本符合药品普惠制的要求,有的企业在个别事项上存在不符合规范的要求,要求企业进行整顿和改革,有关企业市场监督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督,监督企业的整改到位。
四.吸毒单位
有52个扩大抽查的药品使用单位,全部符合或基本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。一些单位不符合规范的,需要限期纠正。有关单位所在地的市场监督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督整顿,监督整改到位。
五、.疾病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
扩大对6个疾病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的检查,按照或基本符合"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"等要求,个别单位存在不符合规范的情况,需要限期纠正,有关单位的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日常监督,并实行监督整改。
六.其他资料
山东芦亨药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被停产;淄博冀中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取消了"药品营业执照"。上述信息已通知企业所在地检验分局,要求依法加强监管。